我区警方七小时破获一敲诈勒索案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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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4年07月12日08:08 宁夏日报 | |||||||||
本报讯(记者熊敏)昨日下午6时05分,自治区公安厅刑侦总队与固原市公安局密切配合,在银川市南熏路与中心巷交汇处将犯罪嫌疑人赵某某一举抓获。至此,一起扬言在公共场所实施爆炸、敲诈勒索政府官员50万元的特大威胁社会公共安全案件,仅用7小时便成功告破。 7月10日下午3时30分,一自称是固原市马市长朋友的人致电市长秘书,称有一封重要
经查,犯罪嫌疑人赵某某原系山东省巨野县税务局干部,2002年因贪污受贿负罪在逃,系网上逃犯。7月9日,当其流窜至固原市获知市长秘书电话号码后,便开始实施敲诈勒索。11日晚8时左右,在获知案件成功告破的消息后,自治区党委常委、政法委书记、公安厅长李顺桃亲自来到公安厅刑侦总队,转达了自治区党委书记陈建国对参战民警的慰问,并听取案情汇报,提出要求。目前,此案正在进一步审理当中。编后 一起特大扬言爆炸、敲诈勒索案,仅用7小时便成功告破。这一案件的迅速侦破充分表明,我区公安机关打击犯罪绝不手软、保护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维护社会稳定大局的决心坚定如山,他们有决心、有能力、有办法,侦破各类重特大案件,严厉打击犯罪分子。我们向参战的公安干警表示崇高的敬意。 打击犯罪,维护社会稳定,保护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是公安机关的神圣职责。重特大案件的发生,往往会严重威胁社会稳定和人民生命财产安全。此类案件的迅速侦破,将会有力地震慑犯罪分子。各级公安机关要进一步加大工作力度,强化社会治安综合治理,深入开展严打整治斗争,依法严厉打击各种刑事犯罪。特别是对严重危害社会稳定和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的重特大案件,要全力以赴,迅速侦破。只有这样,才能保障社会治安稳定,为我区经济社会的加快发展和广大人民群众安居乐业,创造一个良好的社会治安环境,让党满意,让人民群众放心。新闻来源:宁夏网宁夏日报综合新闻网(http://www.nxnet.net)责任编辑:马江 田丽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