教育部出台规定:公办高中一律不准招自费生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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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4年07月12日08:33 金羊网-新快报 | |||||||||
新快报讯据《北京青年报》报道,10日,教育部有关负责人接受媒体采访时强调,凡是政府举办的公办高中一律不准招收自费生、借读生或以自费班、特长班名义招生,并要求学校在招生过程中要统一录取,录取过程要对外公开。 为执行限人数、限分数、限钱数的“三限”政策,教育部还要求严格收费标准。各地教育行政部门要会同当地物价、财政部门实事求是地制定择校费收费标准,不得突破省定的
公办示范高中择校生招生的分数、人数和钱数,历来最受学生和家长关注和猜疑。今年北京市出台的《2004年北京市治理教育乱收费工作的意见》对公办高中择校生的分数线、比例和收费标准做了最严格规定。择校生分数原则上不低于学校正常录取分数线20分;人数不超过学校招生计划的20%;择校费收取标准每生不超过3万元。接收择校生的分数线、比例和收费标准要向社会公示。公办高中不得收取择校费之外的赞助费、建校费和捐资助学款(物)等。(晓航/编制)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