通话结束瞬间手机炸开花 销售商电话无人应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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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4年07月12日08:54 桂龙新闻网 | |||||||||
7月10日晚上10时04分,南宁市黎塘镇的韦女士在打完电话的一瞬间,手机突然爆炸,其左脸当场被炸肿,现正在医院接受治疗。据了解,韦女士的手机是在南宁市东葛路一家手机店购买的,刚使用了两个月。 通话结束手机爆炸
当晚10时许,在廖平农场场部街上开美容店的韦女士打烊回家。途中经过附近一栋骑楼时,她掏出手机给一位熟人打电话,谁知在刚通完话的瞬间,只听“砰”的一声,其手中的手机突然爆炸,韦女士当场被炸昏在地。 大约25分钟后,韦女士醒了过来,她发现自己满嘴是血,左边脸失去了知觉,整条左臂抬不起来。随后,她费了好大劲才爬到附近一家还没有关门的休闲餐吧,打电话回家把情况告诉家人。 伤者左脸左臂受伤 出事后,韦女士被家人送往农场场部医院。由于伤势比较严重,可能伤及大脑,在该医院进行简单处理后,韦女士于昨日凌晨1时被送往南地卫校附属医院。经医生诊断,韦女士左脸部、左肩软组织挫伤、脑震荡,需进一步住院观察治疗。未联系上销售商 据韦女士的爱人陈先生介绍,韦女士的这款“波××S-1196”翻盖手机是今年5月3日在南宁市东葛路18-8号三明通讯广场购买的,售价为899元,没有发票,只有一张商家开具的专用购物凭证。事后,他已多次拨打手机销售商提供的电话,但对方一直无人接听。至昨日下午6时,病人已花去医药费1000元,还需进一步治疗。 就这起手机爆炸事故,昨日记者专门咨询了南宁市工商局12315申诉举报指挥中心的工作人员。工作人员称,如果经鉴定确实是手机质量问题引起的爆炸,销售商或生产厂家应承担相关责任。(康钦如) 来源:八桂都市报 责编:黄珊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