清远一女干部被判死刑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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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4年07月12日08:58 北京青年报 | |||||||||
贪污挪用公款1160万 广东 新华社广州7月11日电 原广东清远市经济技术协作办公室主任包凤玉因贪污公款960万元、挪用资金200万元,7月9日被广州市中级人民法院一审判处死刑。
包凤玉是原清远市经济技术协作办公室(以下简称经协办)主任兼清远市经协物资有限公司总经理。经法院审理查明,1998年4、5月间,清远市经协办与深圳市经济合作发展基金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深圳基金会)就回收深圳基金会的借款达成协议,截至1999年9月,经协办共代深圳基金会收回了贷款本息人民币311.048万元。其间,上述款项由包凤玉以个人借款名义分多次以转账或支取现金的方式取走,并以投资鱼饵生意为由让经协办财务人员核销了上述借款。此后,她又通过种种方式大肆挪用、贪污公款直到案发。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