曝光,不是引咎辞职的硬指标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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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4年07月12日09:23 东南快报 | |||||||||
据报道,郑州市最近召开了一次全市环境工作会议,会上,郑州市有关领导强调:从7月中旬起,凡是因为环境污染问题被新闻媒体曝光的,在省级以上会议上被点名批评的,出现一次,政府一把手要向市政府作出书面检查;出现第二次,一把手要作书面检查并给予黄牌警告;第三次,政府主要领导引咎辞职。(7月10日《郑州晚报》) 环境问题本身就是一个牵扯面很广、比较复杂的社会问题。如果把“媒体曝光与否”
在环保工作上,媒体一贯发挥了舆论监督的功能,这是毋庸置疑的,但监督权不能等同于罢免权,监督是为了督促工作更好的开展,鞭策领导干部更踏踏实实地为人民群众服务,是为了发现问题,改正问题,而不是一棍子把人打下船。(来源:郑州朱金中)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