挪用国债资金 安居工程变成“形象工程”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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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4年07月12日09:33 大华网-汕头日报 | |||||||||
日前,国家审计署对湖北省国债建设项目进行审计调查时发现,革命老区黄冈市财力薄弱,但黄冈市政府为提高城市品位而建设的“建设发展龙头经济的形象工程”东方广场,仅一期工程就侵占安居工程用地100多亩,挪用公路国债资金1167万元。 1998年11月,黄冈市有关部门以东湖安居工程名义申请到建设用地约312亩,但并没有按照其申报内容建设经济适用住房,而是将取得的土地规划为东方广场及办公楼建设用地。
新华社记者郝同前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