抓了吃虎者 判了卖药人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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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4年07月12日09:53 中国环境报 | |||||||||
本报讯黑龙江省东宁县两农民因将捕猎时误套的一只东北虎偷运回家吃掉,日前被东宁县人民法院判处有期徒刑9年和5年。而重庆市江津农民袁安德因非法储存国家明令禁止的剧毒化学品毒鼠强,被判处有期徒刑3年,缓刑3年。 因所住的村子邻近深山老林,野生动物较多,东宁县农民张立臣、公维胜农闲时有时上山下套,猎捕狍子、野兔等。2003年春节前一天,两人意外发现套到一只老虎。此时老虎
袁安德案件则是重庆首例毒鼠强犯罪。一直从事鼠药经营的江津农民袁安德在家中私藏了一包200克毒鼠强。心存侥幸的他认为将毒鼠强交出会给自己造成损失,放在家中也无人知晓,还可以找机会悄悄卖出。孰料2003年12月,他因违反工商法规被查处,工商执法人员在袁家发现那包隐藏着的毒鼠强。经审判,法院认定被告人袁安德非法储存国家明令禁止的剧毒化学品毒鼠强,严重危害公共安全,其行为已触犯《刑法》第一百二十五条,构成非法储存危险物质罪。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