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浪首页 > 新闻中心 > 国内新闻 > 正文

“都市里的村庄”告别猪舍

http://www.sina.com.cn 2004年07月12日09:53 中国环境报

  一提起厦门,很多人想到的都是蔚蓝的天空、碧绿的海水,还有那弥漫在身边温馨的气息。但是,如果有人要你将这样一座令人向往的美丽城市与污水横流、恶臭冲天的猪舍联系起来,你能够想象吗?几年前的厦门就是这样。

  直面挑战大胆创新

休闲游戏一网打尽 UC立体声聊天
中国报刊广告推介年会 无限下载MP3作K王

  几年前,当厦门生猪养殖业逐步向规模化、产业化方向发展时,不合理的布局和不规范的管理导致这个农村经济的支柱产业成了污染贡献量最大的行业。据统计,截至2003年年初,厦门全市共有存栏生猪56万头,每天的排污量超过1万吨,庞大的污染物给厦门的生态环境带来了沉重负担。

  在全国尚无经验可供借鉴、尚无模式可供参考的背景下,2002年,厦门市政府下决心开始生猪养殖污染整治。

  以人为本化解难题

  厦门本岛是海湾型生态城市的核心区域,必须率先实现农村城市化,因此全岛被划定为生猪禁养区,按计划要在2004年年底完成全面禁养。

  根据规定,本岛2200多家生猪养殖户和25家规模化的养殖场必须关停或搬迁。虽说生猪养殖污染整治是一件利国利民的好事,但刚一开始,养殖户的抵触情绪就让整治工作陷入了举步维艰的尴尬境地。

  面对这种情况,厦门市政府并没有采取强制措施,而是通过各种渠道深入养殖户家中做思想动员工作。

  为了能够调动养殖户的主动性和积极性,变“被整治者”为“参与者”,厦门市政府还从资金补助和政策上切实化解了养殖户的“后顾之忧”。老吴的养猪场在规定时间内关停后,区政府不但给他送来了足额的补助资金,而且还介绍他到区里一家企业当保洁员。对此,老吴感慨万分,他对一些还在犹豫观望的养殖户说:“政府不是骗人的,不但给钱,而且还帮忙找工作。我们应该信任政府!”

  老吴说的没错,光是关停搬迁岛内所有生猪养殖场,厦门市政府就投入了2211.9万元的补助资金。而且,政府在帮助部分养殖户实现转行再就业的同时,还把那些家庭困难又难以转产的养殖户纳入了城市的最低生活保障体系。

  最终,在环保、农业部门和各区政府扎实、有效的工作下,养殖户们的心顺了,思想转变了,以强烈的“主人翁”意识,牺牲了自己的“小家”,自觉实现了“鹭岛是我家,环保靠大家”的诺言。

  生态养殖提高效益

  岛内实行生猪禁养后,部分养殖户搬迁到岛外,加上原来的养殖户,岛外允许的养殖区顿时成了生猪养殖户集中的“闹市”。如何引导、监督这支“养殖大军”走上规模化、生态型的养殖道路,成了整治工作的另一个重中之重。

  环保部门提出,岛内迁出的养猪场不能把污染再转移到岛外去;而原本在岛外的生猪养殖也不能再走原来先污染后治理的老路。

  岛外生猪存栏数200头以上的规模化养猪场达271家,面对如此庞大的治理对象,厦门市提出的治理目标依然很高———污水排放要达到减量化、无害化、资源化的要求;必须实现达标排放或者零排放。为此,厦门市环保局提出了“引猪上山、绿化荒山”和把养猪场建成“小化肥厂”的科学治理思路。

  在环保和农业部门的指导下,老周选择了“猪—沼—草—猪”的生态养殖模式。他首先引进了杂交狼尾草,打浆后与其它饲料搅拌喂猪,可以有效提高猪肉的质量。同时,老周建起了沼气池,将猪场排放的沼气液引到地里来灌溉狼尾草,有效地提高狼尾草的产量。这样,猪的排泄物不再是污染源,而成为浇灌果林和青草的好肥料。鲜嫩的青草再用来喂猪,又使其肉品成为健康的“无公害食品”。污染减少了,猪肉更好了。老周在总结自己的经历时还编了几句顺口溜:“肥水不流外人田,综合利用来赚钱”、“养猪又种草,经济效益好”。

  生态养殖模式的推广施行,不仅解决了影响环境的污染问题,而且使养殖户的财路更广了,过去单纯的养猪经营,现在变成了种养结合的多种经营,生态养殖为他们带来了更好的收益。

  厦门市生猪养殖污染整治工作的成功,是化“两难”为“双赢”的一场攻坚战,为厦门市建设海湾型生态城市奠定了坚实的基础。


推荐】【 小字】【打印】【关闭
 
新 闻 查 询
关键词一
关键词二
免费试用新浪15M收费邮箱 赶紧行动!

热 点 专 题
暴雨考验北京交通
2003年审计报告
日本调查东海资源
第15届世界艾滋病大会
2004高考录取结果查询
惠特尼休斯顿北京个唱
美洲杯激战 亚洲杯
凤凰卫视中华小姐大赛
违法和不良信息举报

 
 


新闻中心意见反馈留言板 电话:010-82612286   欢迎批评指正

新浪简介 | About Sina | 广告服务 | 招聘信息 | 网站律师 | SINA English | 产品答疑

Copyright © 1996 - 2004 SINA Inc. All Rights Reserved

版权所有 新浪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