青海清查放射源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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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4年07月12日09:53 中国环境报 | |||||||||
本报讯青海省“清查放射源、让百姓放心”专项行动已全面展开,近日开始对全省的51家持源单位进行现场检查,对存在安全隐患的放射源单位限期整改或清理整顿,建立健全放射源数据库,强制收贮废弃放射源。 为保证这次专项行动取得实效,青海省环保局联合公安、卫生部门成立了专项行动联合领导小组,制定了专项行动方案。确定由环保部门负责受理生产、进出口、销售、使用、
这次清查主要对全省辖区内所有放射源应用单位进行清查,对于3年内没有使用或今后3年内不再使用的闲置放射源实施强制收贮;对不符合安全要求又不能按期完成整改的放射源暂存库,要将库中所有放射源强制收贮,并对该库进行封存和退役;对申报登记中拒报或谎报,不进行整改,或整改不符合要求、不办理许可证件的单位将给予行政处罚;对阻挠废放射源收贮的单位将依据有关法律规定给予处罚。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