事先介绍与本人不符 征婚女士要求婚介所退费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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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4年07月12日10:55 温州新闻网 | |||||||||
温州新闻网7月12日消息:今年5月,市民徐女士来到市区县前头某婚姻介绍所进行征婚,约定了征婚对象的条件,并预先支付了280元的介绍费。但在婚姻介绍服务过程中,徐女士发现该婚姻介绍所介绍的对象与其事先介绍的情况不符,而且还存在向外界透露徐女士有关征婚的个人隐私的嫌疑,要求该婚姻介绍所退还介绍费未果。7月1日,徐女士向工商部门投诉要求帮助解决。
鼓楼工商所接到投诉后,组织人员对具体情况进行了解。婚姻介绍所负责人解释,他们绝没有向外界透露徐女士征婚的个人隐私,在婚姻介绍服务过程中,也是按照约定的征婚条件进行介绍的,至于与事实不符,是由于徐女士对有些问题误解了。经过多次协商,婚姻介绍所与徐女士终于在7月5日达成协议:婚姻介绍所退还给徐女士200元介绍费。(温州商报胡永乐)(来源:温州新闻网)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