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00元押金不退谁来管? | |||||||||
---|---|---|---|---|---|---|---|---|---|
http://www.sina.com.cn 2004年07月12日11:04 西安新闻网-西安晚报 | |||||||||
本报讯(记者陶喜年)西安商之行商贸有限公司还没拿到营业执照,就堂而皇之地在媒体上发布招聘广告。在与员工签订所谓的劳动合同以后,又轻而易举地取得了劳动部门的合同鉴证。当员工向有关部门反映问题时,竟然出现了无人可管的局面。 6月初,西安商之行商贸有限公司在某报发布招聘广告。经过考核,有59人(大多数是寻找暑期兼职的学生)与公司签订了劳动合同,在市场部从事读书卡的销售工作。当时公司
不少员工就此向劳动和工商部门举报。长安南路工商所经过调查,发现商之行公司的营业执照竟然还在办理过程中。没有营业资格就擅自招聘,工商所认为他们涉嫌欺诈,就把事情转交给公安部门处理。雁塔区长延堡派出所的民警审查时发现公司与员工签订的合同上有劳动部门的鉴证,表明合同是合法的,他们没法处理。 记者在雁塔区劳动争议仲裁庭了解到,当时给商之行公司做合同鉴证的是仲裁员王燕。记者询问何以一个没有营业执照的公司能取得鉴证,王燕的解释是当时看到合同上有公司的合同专用章,就没审查相应的材料。10日上午,记者前往商之行公司了解事情的处理情况,办公室大门紧锁,里面空无一人。在西安财经学院的学生小刘提供的劳动合同上,记者看到法定代表人一栏写着王文兴,此前记者曾多次与公司联系,公司方面都以负责人不在为由拒绝采访。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