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圳手机偷拍将被确认为侵权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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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4年07月12日11:12 南京日报 | |||||||||
【南京日报深圳电】用照相手机在更衣室或游泳区偷拍女性,对此行为应该如何处理?深圳市法制局指出,手机偷拍属侵权,“待条件成熟时将通过立法形式予以明确”。今年“两会”期间,王丽等11名代表联名提出《关于限制使用照相手机保护公司隐私》的议案,认为有必要对照相手机严加限制,并建议深圳市政府尽快制定相关法律法规,在某些场所禁用照相手机。针对这一议案,深圳市法制局作出答复:首先,利用手机侵犯隐私权和肖像权是一种新的侵权手段,受害人可以要求赔偿精神损害。对于限制照相手机的使用,在条件成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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