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北省出台10项制度治理婴儿性别比例失调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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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4年07月12日15:49 石家庄日报 | |||||||||
本报讯(记者王丽强)记者昨天获悉,针对当前婴儿性别比例失调现状,我省日前已经出台了10项制度予以治理。 这十项制度主要包括,未经卫生行政部门或者计划生育行政批准,任何机构和个人不得开展胎儿性别鉴定。《医疗机构执业许可证》中未注册超生诊断专业的医疗机构,一律不得使用B超诊断仪;对于施行人工终止妊娠手术的机构和技术人员,必须依法获得行政许可
据了解,在治理出生人口性别比上,我省还将加强社会保障力度,健全利益导向机制。在落实计划生育家庭奖励规定的同时,备受市民关注的人口与计划生育救助公益金和农村部分计划生育家庭奖励扶助制度也在加紧设立制订。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