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苏:国企负责人签下“责任状”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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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4年07月12日22:11 新华网 | |||||||||
新华网南京7月12日电(周平、邓华宁)12日,江苏省国资委与10户省属国有企业负责人签订了2004年度经营业绩考核责任书,标志着江苏省国有企业负责人经营业绩考核制度开始实施。此举旨在履行省级国有资产出资人职责,维护所有者权益,落实国有资产保值责任,促进国有企业做大做强。 据介绍,此次签订责任书的企业是江苏省交通集团、开元集团、舜天集团、丝绸集团
据了解,由国有资产监督管理机构对监管企业负责人实行经营业绩考核,是《企业国有资产监督管理暂行条例》赋予的重要职责,也是改革和完善企业经营管理者选拔、任用机制的需要。江苏省国资委目前监管38户省属国有企业,这些企业近年来经营状况良好,去年底总资产达到1733亿元,今年上半年销售收入同比增长34.57%,利润同比增长68.62%,投资收益率同比增长2.4倍。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