历史遗留土地问题限期解决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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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4年07月13日01:33 时代商报 | |||||||||
沈阳市协议出让土地最后期限临近———历史遗留土地问题限期解决 本报讯(记者 关艳玲)8月31日是沈阳市协议出让土地的最后期限,在此之前,沈阳市有关部门将对历史遗留的协议出让土地项目进行清查,并根据《沈阳市土地储备办法》的相应规定对其进行处理,在期限之前,所有采用协议方式出让经营性国有土地使用权的历史遗留问题将全部解决完毕。
据介绍,“协议出让”是指由土地拥有方与投资方直接洽谈的土地出让方式,它的不透明性导致大量的土地进行隐形交易,致使一些开发商在土地交易上找的是政府领导,而不是市场,更有甚者,一些开发商囤积大量土地,炒买炒卖地皮,同时也使大量土地闲置。 据悉,目前沈阳市转让以出让等有偿方式取得的土地使用权,必须依法向土地管理部门申报转让价格,在同等条件下,政府可以优先收购,予以储备。而且凡政府储备的土地,由市土地储备机构统一进行供地前的开发整理,以净地方式供应,采用招投标方式进入市场。此外,转让以划拨用地方式取得的土地使用权的,必须报政府审批。未经批准擅自转让的,房产、土地等部门不予办理有关手续。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