农业部“饲料官”被判11年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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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4年07月13日03:26 京华时报 | |||||||||
作者: 王阳来源: 本报讯(记者王阳)收受了25万元贿赂,却自认只是“拜年收点红包”。昨天,市一中院认定原农业部饲料工业办公室副主任杨廷楷受贿罪名成立,并一审判处其有期徒刑11年。
一中院查明,1997年秋,杨廷楷利用职务便利,为吉林省饲料物资公司和吉林省原种繁殖场牧工商总公司参与全国调运玉米的业务提供帮助,并使这2家单位获得700万余元的补贴款。为表示感谢,这两家单位的负责人利用杨出差到长春的机会,先后给予其25万元的贿赂款。 庭审时,65岁的杨廷楷突然推翻之前在检察院所做的供述,称两家企业本身符合获得补贴款的规定条件;而自己在提供了一些简单帮助后,并没有收取感谢费,对方负责人仅连续几个春节到其家中“拜过年”。公诉人随后出具证据证实:杨廷楷不仅收了25万元贿赂,还每年都收受一定数额的“拜年”红包。此外,两吉林公司负责人也证实,其公司并不符合接受补贴的条件,他们确实向杨送了25万元。 杨廷楷曾担任农业部全国饲料工业办公室副主任,对符合规定条件的大中型饲料加工企业发放中央财政无偿提供的贴息贷款是他的一项重要工作内容。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