倒卖文物判刑8月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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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4年07月13日05:39 四川在线-华西都市报 | |||||||||
本报讯(锦剑锦法记者张学勇)昨日,成都市锦江区检察院公布了一起罕见的倒卖文物案,涉案人冷继成被判有期徒刑8个月,罚金1万元。 去年10月,冷以7000元的价格从成都某工地购得明代陶制人俑、马俑、骑马俑、盾牌等文物62件,然后以1.6万元的价格将62件文物倒卖给他人。去年12月,警方根据举报将冷抓获并将文物追回。后文物被移交至成都博物馆收藏,经成都市文物鉴定委员会鉴定,其中5
据成都市文物考古队勘探部魏主任介绍,法律明文规定,文物不能买卖,工地负责人发现文物知情不报或参与文物倒卖的,轻则受到行政处罚,重则将被追究刑事责任。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