开增值税发票要填“抵扣清单”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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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4年07月13日05:41 四川在线-华西都市报 | |||||||||
本报讯(记者李罡)昨日,记者从市政府获悉,为防止利用代开的增值税专用发票(简称代开发票)进行偷税骗税,重庆市国税局发出特急通知,要求各地务必从即日起,凡纳税人使用代开发票抵扣进项税额的,必须如实填制、报送“代开发票抵扣清单”(简称“抵扣清单”)纸质资料及电子数据,否则不得抵扣进项税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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