道路运输与你我有关解读《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运输条例》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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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4年07月13日07:20 杭州日报 | |||||||||
7月1日以后,想从事道路运输服务的市民该如何办理相关手续?在接受道路运输服务中,碰到权益遭到侵害又该如何解决?随着国务院颁布的《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运输条例》(以下简称《道条》)正式实施,诸如此类的问题越来越受到市民的关注。 运输市场准入门槛更明确
《道条》依据《行政许可法》的规定,明确了从事道路运输经营、道路运输相关业务、国际道路运输的许可条件。根据《道条》的规定,申请从事客运、货运经营的,应当具备以下三个条件:一是有与其经营业务相适应并经检测合格的车辆;二是有符合规定条件的驾驶人员;三是有健全的安全生产管理制度。对于申请从事班线客运经营的,还要求有明确的线路和站点方案。 为了保证危险货物运输经营的安全,《道条》对于危险货物运输经营规定了更严格的准入条件,要求有5辆以上经检测合格的危险货物运输专用车辆、设备,有取得上岗资格证的驾驶人员、装卸管理人员、押运人员,危险货物运输专用车辆配有必要的通讯工具,有健全的安全生产管理制度。申请从事道路运输站(场)经营、机动车维修经营、机动车驾驶员培训等道路运输相关业务的,应当具备相应的场地、设施设备、专业人员、技术人员、教学人员、管理人员以及相应的管理制度等条件。 此外,《道条》对申请从事国际道路旅客、货物运输经营的,增加规定了两个条件:一是申请主体应当依照《道条》的规定取得道路运输经营许可证的企业法人;二是在国内从事道路运输经营满3年,且未发生重大以上道路交通责任事故的。 旅客货主合法权益更关注 道路运输经营中发生甩客、甩货等侵害旅客、货主合法权益的行为以及道路运输站(场)经营、机动车维修经营和机动车驾驶员培训中损害了运输经营者、车主、培训人员利益的行为,怎么办?此次《道条》从六个方面对客运经营者、货运经营者及相关业务经营者的行为作了规范。 一是客运经营者应当为旅客提供良好的乘车环境,保持车辆清洁、卫生,并采取必要的措施防止在运输过程中发生侵害旅客人身、财产安全的违法行为;二是从事包车客运的,应当按照约定的起始地、目的地和线路运输;三是客运经营者不得强迫旅客乘车,不得甩客、敲诈旅客,不得擅自更换运输车辆;四是客运经营者、危险货物运输经营者应当分别为旅客或者危险货物投保承运人责任险;五是道路运输站(场)经营者应当合理安排客运班次,为旅客和货主提供安全、便捷、优质的服务;六是机动车维修经营者应当公布机动车维修工时定额和收费标准,合理收取费用并实行质量保证期制度。 安全问题九个方面作规定 道路运输安全直接关系人民群众的人身安全和财产安全,因此安全问题也是《道条》着力要解决的问题,针对道路运输经营中存在的安全问题,《道条》从以下九个方面作了规定: 一是在道路运输经营的准入条件中规定从事道路运输的车辆应当检测合格,驾驶人员应当符合相关条件,控制不合格的车辆和驾驶人员从事道路运输经营;二是道路运输从业人员应当遵守道路运输操作规程,不得违章作业,驾驶人员连续驾驶时间不得超过4个小时;三是生产(改装)客运车辆、货运车辆的企业应当按照国家规定标定车辆核定人数或者载重量,从源头杜绝“大吨小标”和“小吨大标”车辆的生产;四是客运经营者、货运经营者应当加强对车辆的维护和检测,确保车辆符合国家规定的技术标准,不得使用报废的、擅自改装的和其他不符合国家规定的车辆从事道路运输经营;五是道路运输车辆不得超载运输旅客和货物,道路运输站(场)经营者应当采取措施防止超过载运限额或者未经安全检查的车辆出站;六是货运经营者应当采取必要措施,防止货物脱落、扬撒等;七是危险货物运输应当配备必要的押运人员和悬挂危险货物运输标志,托运危险货物的应当向货运经营者说明货物的有关情况;八是机动车维修经营者不得使用假冒伪劣配件维修机动车,不得承修已报废的机动车,不得擅自改装机动车;九是机动车驾驶员培训机构应当按照国务院交通主管部门规定的教学大纲进行培训,确保培训质量。 (杭州日报)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