宜章矿难原因初步查明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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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4年07月13日07:25 潇湘晨报 | |||||||||
本报讯郴州市宜章县罗卜远煤矿“1·6”特大事故原因初步查明,经技术鉴定初步认定,“1·6”事故是井下掘进巷道揭煤时,未严格执行“四位一体”防突措施引起煤与瓦斯突出造成的。 最近,湖南煤矿安全监察部门经深入细致调查后查明:宜章县罗卜远煤矿“1·6”特大事故死亡10人,重伤1人,属于特大煤矿死亡事故;罗卜远煤矿、梅田镇政府、宜章县矿山
郴州市、宜章县依法对参与瞒报事故的该矿股东、矿长、副矿长、梅田镇安监站安监员等4人实施刑事拘留,并依规对梅田镇副镇长、宜章县矿山救护队队长实行“双规”。 今年1月12日,湖南煤矿安全监察局接到举报:宜章县梅田镇老村境内的罗卜远煤矿1月6日发生特大安全事故。湖南煤矿安全监察局、郴州市宜章县有关部门立即展开深入调查。省领导杨正午、周伯华、郑茂清等高度重视,先后作出批示,要求彻底查清事故真相,依法严肃查处有关负责人。 7月初,国家煤矿安全监察局、湖南煤矿安全监察局再次派员赴宜章对“1·6”事故的调查进行督查,郴州市委、市政府成立特别专案组,经技术鉴定初步认定,“1·6”事故是井下掘进巷道揭煤时,未严格执行“四位一体”防突措施引起煤与瓦斯突出造成的。 目前,事故情况的调查和事故责任的追究正在依法进行。记者 林 琼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