百元接生报酬换来6年徒刑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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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4年07月13日07:29 深圳商报 | |||||||||
非法接生致孕妇死亡 百元接生报酬换来6年徒刑 【本报东莞电】(深圳商报记者王海荣)一对没有取得医生职业资格的夫妻为朋友的妻子接生,使孕妇流血过多致死。东莞市中级人民法院于日前作出终审判决,以非法行医罪
去年8月28日早上7时30分许,徐志强接到租住在东莞市东坑镇角社村的朋友黄上德的电话,称其妻子周小凤快要分娩需要帮忙接生。徐志强立即驾驶摩托车搭载其妻子梅敏(另案处理),携带简陋的接生工具及药品,于30分钟后赶到黄的住处,由梅敏替孕妇周小凤仓促接生,他则负责做一些辅助工作。在接生过程中,周小凤口里曾经出现吐血现象,但并未引起家属警觉。当天上午11时许,周小凤分娩出一名男婴。看到周小凤口里仍在吐血,其下体流血不止,徐志强和梅敏急忙给周小凤打了“止血敏”及葡萄糖氯化钠等注射液。徐志强向周小凤的丈夫黄上德收取人民币100元作为接生报酬。一个小时后,周小凤情况恶化,徐志强只好拨打了医院的急救电话。然而,周小凤终因失血性休克于当晚不治身亡。 作者:深圳商报记者王海荣 发表评论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