收受“红包”将被“剔”出行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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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4年07月13日07:29 深圳商报 | |||||||||
卫生系统重申八大纪律 收受“红包”将被“剔”出行 【本报广州电】(深圳商报记者李纪泽通讯员陈广泰)“医生收受‘红包’等违法违规行为情节严重的将吊销其执业证书,剔除出卫生行业。医药生产、经营企业违反规定以‘
省卫生厅厅长姚志彬指出,对不听招呼、顶风违纪,收受患者“红包”和在药品、医疗器械、卫生耗材购销中收受回扣的单位和个人,不管是什么单位、什么人,都要依法依规坚决予以查处,决不能姑息迁就。在处理上要与奖金分配、职级晋升、评先评优等经济的、行政的处分和职称评审等挂起钩来。对情节严重、性质恶劣的,要依法暂停其执业活动,直至吊销其执业证书,让违纪人员在卫生行业内没有立足之地。对疏于管理教育,不正之风屡禁不止的单位,要视情节予以通报批评,并按责任追究的有关规定,追究有关领导的责任。 作者:深圳商报记者李纪泽通讯员陈广泰 发表评论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