准新闻发言人学“发言”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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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4年07月13日07:31 深圳商报 | |||||||||
准新闻发言人学“发言” 须“形象端正,举止得体” 【本报讯】(深圳商报记者陈晓薇)昨天上午9点,市委党校迎来我市首批“准”新闻发言人,第一期深圳市政府新闻发言人培训班在这里开班。市委常委、宣传部长王京生出席
来自六区政府和38个市政府直属单位的近百名“准”新闻发言人和新闻助理将接受一周的集中专业培训。据了解,我市的新闻发言人工作实行的是“行政首长负责制”,各级发言人代表政府及政府各部门的行政首长履行新闻发布职责,行政首长对新闻发布工作负直接领导责任。根据我市实际情况,市政府设定了多层次的发言人体系,市、区政府及其工作部门都有自己的发言人,要求政府的新闻发布权限与行政管理事权相对应,谁负责的事务,谁负责发布,既不得往上推脱,也不得往下推诿。这样,新闻发布的时效性和针对性将大大提高。 我市对各级政府新闻发言人的基本条件也设定了“高门槛”。身为新闻发言人,不但要求政治立场坚定,敢于负责,能够自觉维护公共利益,还必须熟悉本部门的全面情况,具有较高的政策水平、理论水平和较完备的知识结构。此外,相关文件还要求,新闻发言人须“形象端正,举止得体”,具有较强的表达能力、应变能力、组织能力和公关能力。为使新闻发言人制度有效运作,发言人还配备1到2名“新闻助理”,助理们不但要协助新闻发言人工作,包括新闻发布会的申报、筹备、会务组织等,还要为记者们提供相关服务,监测新闻发布效果等。记者昨天在我市首批发言人名单中注意到,各区政府和市直部门的新闻发言人几乎都是由副职领导干部担任。 王京生在开班典礼上说,作为新闻发言人工作制度的保障,发言人培训工作将长期开展,并形成制度。以后每年市政府新闻办和市行政学院都将举办发言人培训班,目前主要是基础知识培训,以后将逐步提高,成为高级研讨班。他还透露,建立新闻发言人队伍仅仅是个开始,我市还将在完善相关制度上下功夫,准备在适当的时候出台相关法规。据悉,在市政府2004年度立法工作计划中,市法制办将起草《深圳市政府发言人制度规定》。 作者:深圳商报记者陈晓薇 发表评论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