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副局干部受贿25万 农业部“粮耗子”被判11年(图) | |||||||||||
---|---|---|---|---|---|---|---|---|---|---|---|
http://www.sina.com.cn 2004年07月13日07:39 新华网 | |||||||||||
检方指控杨廷楷于1997年秋,利用自己负责国家饲料粮调运工作的职务便利,为吉林省饲料物资有限公司和吉林省原种繁殖场牧工商总公司参与调运玉米提供帮助,使两单位分别获取数百万元的补贴款。两单位负责人事后分别给予杨廷楷贿赂款共计人民币25万元。 杨廷楷供述,两单位负责人给他钱的目的是因为他给二人安排了玉米调运指标并得到了利息补贴。案发后,赃款已全部追缴。 杨廷楷的辩护律师认为,此案事实不清,证据间有矛盾且供证不一致。请求宣告杨廷楷无罪。但他及杨本人都未向法庭提供证据。 考虑到杨廷楷年纪较大,宣判前法官询问其是否有严重疾病,得知杨患有心脏病但没有随身带药后,问他,“你行吗?”满头白发的杨廷楷低声回答“我行。” 法院认定检察机关指控杨廷楷的受贿罪名成立,考虑到赃款已全部追缴,酌予对杨廷楷从轻处罚。 听到判决后,杨廷楷面无表情,没有说一句话,被带出了法庭。(记者 李欣悦)(来源:新京报)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