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种情况下独生子女奖励费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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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4年07月13日08:59 沈阳晚报 | |||||||||
7月12日,于女士给本报打来电话,反映她不久前从单位下岗,由于家中的孩子才四岁,她向当地社区咨询是否可以领取独生子女奖励费,但却得到否定答复。对此她有些不理解。 记者首先与辽宁省计划生育委员会取得了联系。一位工作人员告诉记者,现在有独生子女奖励费与独生子女补助费之分,独生子女奖励费是指孩子在出生之日起,经过当地街道
沈阳市计划生育委员会政策法规处的一位工作人员表示,像于女士的这种情况,得等政策进一步完善后才能解决。目前市计生委正在皇姑区进行试点运行新规定,试点运行中拓宽了领取独生子女奖励费的范围。据他介绍,目前有三种情况,居民在领取了独生子女父母光荣证后,可以向所在社区领取独生子女奖励费。一种是父母在每月都领取最低生活保障金的情况,第二种是父母双方如果从未就业的情况,第三种是夫妻在买断工龄或者转制并轨下岗后才有孩子的情况。本报记者刘强实习生王旭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