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示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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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4年07月13日09:52 中国环境报 | |||||||||
南通醋酸纤维有限公司和中国石油天然气股份有限公司独山子石化分公司创建国家环境友好企业工作已通过国家环境友好企业考核组的考核。为体现公开、公正、公平的原则,鼓励公众积极参与并监督国家环境友好企业的创建工作,现对拟命名为国家环境友好企业的上述两家单位的有关情况在《中国环境报》、我局政府网站(www.sepa.gov.cn)以及《南通日报》和《新疆石油报》上进行公示:
一、公示日期:2004年7月13日~7月22日 二、公示期间,国家环境保护总局、江苏省环境保护厅和新疆维吾尔自治区环境保护局接受反映上述两家企业创建国家环境友好企业情况和问题的来信、来访和来电。 三、公示期间设立下列举报电话和信箱: 国家环境保护总局电话:(010)67116021,67131533 地址:北京市西直门内南小街115号 邮编:100035 临时办公地址:北京市广渠门内大街16号 江苏省环境保护厅 电话:(025)8663927383313139 地址:南京市北京西路70号 邮编:210013 新疆维吾尔自治区环境保护局 地址:乌鲁木齐市健康路11号电话:(0991)2302697邮编:830002 国家环境保护总局 二○○四年七月十三日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