定边县组织部副部长酒后驾车撞死人案交司法机关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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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4年07月13日10:01 新华网 | |||||||||
新华网西安7月13日电(吕贵民)陕西定边县委组织部副部长兼基层办主任张子栋酒后驾车撞死人,企图拿出18万元私了一事,初步有了结果。12日晚,定边县委召开常委会,决定张子栋交通肇事案件,交由司法机关依法按程序作出公正处理。当晚,定边县交警大队也做出事故责任认定,张子栋负本次事故主要责任。 13日凌晨,定边县委书记尚洪泽在接受记者采访时说,对于此事的处理,待司法机关
定边县交警大队教导员李仲生说,事故责任认定刚刚作出,张子栋酒后驾车,会车时占线行驶,肇事前未采取制动避让措施,负本次事故主要责任。死者李怀招无证驾驶无牌照车辆,未戴安全头盔,肇事前未采取制动避让措施,负本次事故次要责任。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