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农业部一局级干部因受贿罪被判刑11年 | |||||||||
---|---|---|---|---|---|---|---|---|---|
http://www.sina.com.cn 2004年07月13日10:54 新华网 | |||||||||
新华网北京7月13日电(记者李京华)原农业部局级干部杨廷楷利用负责调运饲料粮的职务便利,为他人谋取利益并收受贿赂25万元,北京市第一中级人民法院12日以受贿罪一审判处其有期徒刑11年。 据法院介绍,杨廷楷今年65岁,原任农业部全国饲料工业办公室副主任,1997年秋,杨廷楷利用担任农业部全国饲料工业办公室副主任、负责国家饲料粮调运工作的职务便利,
按照国家的有关规定,农业部饲料办负责组织销区大中型饲料加工企业从吉林、黑龙江、辽宁、内蒙古玉米主产区收购、储存玉米,再由中央财政对收储饲料企业予以三个月的贴息。贴息款统一拨付给农业部全国饲料办,由饲料办按已拟定的企业名单落实。为了获取饲料粮补贴款,一些企业主动向全国饲料办申请调运指标。 一中院认为,杨廷楷身为国家工作人员,利用职务上的便利,非法收受他人财物,为他人谋取利益,数额巨大,杨廷楷的行为已构成受贿罪,但鉴于赃款已全部追缴,故依法作出上述判决。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