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徽阜阳和蚌埠两地3民警违反禁令被辞退撤职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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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4年07月13日10:55 新华网 | |||||||||
新华网合肥7月13日电 (记者代群)今年3月以来,安徽省阜阳、蚌埠两地公安机关连续发生3起民警违反“五条禁令”的案件,涉案的3名民警被辞退撤职。 3月12日,阜阳市公安局颍州分局解放北路派出所民警马某酒后将车辆交给无驾驶证人员驾驶,并身穿警服和爱人一同乘车看望岳父,途中发生车祸致使两人受伤。事发后,阜阳市公安局警务督察支队等相关部门多次与马某联系,马某均以在外办事为由拒回,直到第
3月16日,临泉县公安局110防暴中队根据群众举报,抓获一批参赌人员。查处中,有参赌人员供述临泉县牛庄派出所副所长常某也参与了赌博。经县公安局纪检组实地调查,情况属实,经临泉县公安局党组研究决定,常某被辞退。 6月15日,怀远县公安局一派出所副指导员李某未履行请假手续即外出办私事,并于16日中午在回所途中应战友之邀到宾馆吃饭,席中参与饮酒。酒后,李某在宾馆的休闲浴池与他人发生口角。因李某不请假外出,并在工作时间饮酒,违反“五条禁令”,经怀远县公安局研究决定,给予李某记过一次,免去其指导员职务。他所在的派出所所长也因负有领导责任,被免去所长职务。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