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年底海口、三亚半数商业单位实行商品准入制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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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4年07月13日11:23 海南日报 | |||||||||
海南省工商局7月12日透露,该省将全面实行重点商品准入制度,推进商品质量监管关口前移,从源头上治理制售假冒伪劣商品等违法行为,由过去的“以打为主”向“以防为主”转变,进一步规范市场交易行为,为消费者创造良好的消费环境。 实行重点商品准入制度将遵循四个原则:一是属地管辖原则,实行重点商品准入制度以基层工商所为单位,实行属地管辖,划定区域,分片认户,一包到底;二是重点管理原
工商部门将采取四大措施加查监管:一是加强市场巡查,以基层工商所为主,组织人员定期或不定期对集中交易市场和重点商家进行重点巡查,对辖区内经营者经营的重点商品进行普遍巡查;二是推行信息公示,对实行商品准入的企业和企业应当备案的相关资料,通过各种形式向社会公示,方便公众查询,对违法违规经营者的有关信息及时通过媒体予以公示;三是重视申诉举报,充分发挥12315消费者申诉举报网络作用,及时发现侵害消费者权益和制假售假活动的新动态;四是实行市场退出,对假冒伪劣商品、影响或危及公共安全和身体健康的不合格商品,以及存在严重质量问题的商品,依法采取责令停止销售、没收、销毁等强制措施,坚决清退出市场。 据悉,年底前,海口、三亚50%的商业经营单位实行商品准入制度;其它市县城区的30%商业经营单位实行商品准入制度。明年上半年在全省各市县城区全面推行。(完)(记者杨春虹 通讯员符凤莲)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