用迷药抢劫39辆摩托车 6罪犯在莞被判刑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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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4年07月13日14:41 新华网 | |||||||||
从去年6月下旬到11月18日,罪犯岳金得等6人利用迷药加入汽水饮料中,在东莞长安、大朗、常平、万江等16镇区和惠州市博罗县先后抢劫39名事主的摩托车,并抢劫部分现金等物品。同时,该团伙还涉嫌在东莞石排镇贩卖毒品海洛因约44.3克给吸毒人员。 日前,东莞市中级法院以犯抢劫罪,判处主犯岳金得无期徒刑,同时判处林汉展、陆永光等5人有期徒刑8个月至15年,最高个人并处罚金人民币2万元。
找女友为名下药劫车 2003年6月下旬的一天晚上,岳金得、韦严金伙同小光头(另案处理)商议,由岳金得在东莞市东坑镇长安塘村乘坐被害人潘远成的摩托车(约价值人民币3582元)去该镇黄麻岭村某毛织厂门口,岳在该厂附近的商店拿到小光头事先存放加有迷药的可乐汽水给潘饮用,待其晕倒后,抢去其摩托车,由韦严金驾车逃走。 据被害人潘远成的陈述:当天晚上,他一人骑摩托车经过该镇长安塘加油站路边时,他的老乡岳某叫他搭他去找他女朋友。他答应后载他到达目的地,岳某叫他停车,并到一小店买了2瓶可口可乐,给了他一瓶,他喝了大半瓶后整个人变得迷迷糊糊。 第二天清醒过来后发现自己睡在东坑某银行旁边,摩托车和老乡岳某都不知去向。 在莞邻近城市作案9起 据有关部门侦查,6名抢劫团伙先后半年时间,到东莞邻近的惠州市博罗县作案9起。 2003年7月5日,岳金得、韦严金伙同小光头抢劫。当天下午5时许,由小光头在博罗县龙溪镇乘坐李某驾驶的摩托车到该县园洲土瓜圩村侧边的小商店,以同样手法抢走李的摩托车及人民币80元。然后,将昏迷中的李某扔在公路口,三人一起驾车逃走。后来经泰国佬(被告人李南木)介绍,以800元低价将摩托车卖给一影吧老板。 2003年8月14日21时许,岳金得在惠州市博罗县议和镇乘坐杨某驾驶的摩托车到该县罗阳镇云步村某五金制品厂电镀部门口,以同样方法抢走被害人杨某的摩托车及人民币80元,并与在附近等候的“阿三”将司机弃置于云步村高速公路旁一住宅后面,驾车逃离现场。后将该摩托车以800元卖给在石排某工厂做工的蒙某。 团伙成员贩卖毒品44.3克 2003年6月至9月期间,该6人抢劫团伙成员廖锦前伙同梁丽君(已判刑)多次在东莞市石排镇贩卖毒品海洛因,共计44.3克。将其毒品卖给吸毒人员邓某、陈某等。 法院认为,被告人岳金得、陆永光、韦严金、廖锦前等多次结伙或单独采取药物迷晕摩托车司机的方法,劫取他人财物,其行为均已构成抢劫罪。被告人廖锦前明知是毒品而非法销售,其行为还构成贩卖毒品罪。 法院以犯抢劫罪,判处主犯岳金得无期徒刑,剥夺政治权利终身,并处没收个人全部财产。判处陆永光有期徒刑15年,剥夺政治权利5年,并处罚金人民币2万元。韦严金有期徒刑8年,并处罚金人民币1万元。廖锦前有期徒刑5年,并处罚金人民币5000元,犯贩卖毒品罪,判处有期徒刑13年,剥夺政治权利3年,并处罚金人民币5000元。数罪并罚,决定执行有期徒刑17年,剥夺政治权利3年,并处罚金人民币1万元。李南木有期徒刑8个月,并处罚金人民币2000元。林汉展犯销售赃物罪,判处有期徒刑8个月,并处罚金人民币2000元。(尹仁祥王创辉)(来源:信息时报)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