淮河治污任重道远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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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4年07月13日14:52 中国广播网 | |||||||||
中广网南京7月13日消息新华社“新华视点”专栏5月30日播发的《10年600亿,淮河治污是否付诸东流?》的报道,在社会各界引起强烈反响。6月,全国人大环境与资源保护委员会第九次全体会议上讨论并通过《关于检查淮河流域豫皖苏鲁四省水污染防治法贯彻执行情况的报告》。报告指出,淮河流域水污染防治工作取得了阶段性成果,但目前水质与目标要求还有很大差距。十年治淮水质基本未变,说明淮河的水污染防治有其艰巨性、复杂性和长期性。
据新华网记者偶正涛、曹滢、蔡玉高报道,全国人大环资委有关领导对治淮十年的成绩给予了肯定。他们认为,大规模治理淮河的十年中,在全流域GDP翻了一番多,沿淮中小城市发展迅速,污染源和污水排放量显著增加的情况下,淮河污染却并没有显著增加,说明经过各方面的努力,淮河治污取得了很大成绩。如果没有这10年的努力,淮河绝不会是现在的样子。可是另一方面,污染反弹的背后是企业“守法成本高、违法成本低”的怪现象,重点污染源偷排依旧十分严重,受地方保护主义、片面和错误的发展观影响,执法不严、违法不究的行为依然存在。 针对下一步应如何落实“严格执法”的问题,全国人大环资委有关领导提出,我国新刑法专门对破坏环境资源保护的部分行为规定了刑事责任,但是几年来,沿淮四省对那些重大污染事故均没有运用刑法的条款来提起公诉。企业排污守法没有鼓励,违法缺少压力。周口莲花味精厂曾因为修建污水处理设施的同时修建排污暗管,被国家环保总局和证监会处以1000万元的高额罚款,并处理了十多名责任人。但今年在执法检查组到达前后,这家企业却再次偷排大量污水。环资委建议今后对触犯刑法的事件,要坚决移送司法机关处理,不能简单罚款了事。对于出现严重污染事故的地方,要追究地方政府领导的责任。 此外,环资委还提出沿淮所有未开工治理项目在今年开工,明年建成并发挥效应。加大城镇污水处理厂的建设步伐,呼吁建立市场化的运行机制。对于地下淮河污染严重的现状,报告指出必须加强水环境综合整治,重视地下水保护和节约用水强化流域管理。 十年前,“中华环保世纪行”记者组对淮河进行暗访,掀起了治理淮河的高潮。十年后,“中华环保世纪行”再次组织记者走访淮河,为执法报告提供了大量新情况和新观点。业内人士认为,新闻舆论监督,可以启发人们从深层研究淮河治理问题。有关部门应抓住当前社会关注淮河问题的良好机遇,按照科学发展观的要求,继续探索淮河治本之策。责编:洪涛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