岳阳挖出夫妻“蛀虫” 一厂长受贿被判15年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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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4年07月13日16:05 新华网 | |||||||||
新华网长沙7月13日电(黎昕)湖南省岳阳市中级人民法院12日对岳阳市氮肥厂原厂长吴文辉、厂会计江雪华案作出一审宣判:吴文辉以犯受贿罪被判处有期徒刑十五年,剥夺政治权利三年,并处没收财产10万元;江雪华以犯受贿罪、贪污罪被判处有期徒刑五年,并处没收财产3万元;违法所得的财产,予以追缴。 法院审理查明,1994年4月至2003年10月,吴文辉利用担任国有企业岳阳市氮肥厂副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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