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省审计监督瞄准六大重点 宏观调控列其中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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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4年07月13日16:13 浙江日报 | |||||||||
宏观调控措施落实情况;财政审计和各类专项资金;国有企业、政府性基本建设投资;经济责任;事关群众切身利益的各类资金;审计专项调查 浙江省各级审计部门以科学的发展观为指导,把切实加强宏观调控措施的落实情况、加强财政审计和各类专项资金的审计监督,作为当前审计监督的六大重点。这是记者昨天从省审计厅获悉的。
这六大重点分别为: ——切实加强对宏观调控措施落实情况的审计监督。当前,主要对政府负债、盲目投资、重复投资、低水平投资及投资结构不合理、土地征用及房屋拆迁等问题进行审计和审计调查,及时发现问题并寻求对策,为省委、省政府制定贯彻和落实国家宏观经济政策的措施和对策提供参考依据。 ——切实加强财政审计和各类专项资金的审计监督。财政审计在操作上逐步实现“四个转变”,即:由主要关注财政预算内资金向全方位关注政府性资金转变;由关注各单位财务收支的真实、合法性向更关注专项资金的使用方向、使用效益转变;由收支审计并重向以支出审计为主转变;由主要审计省本级支出向审计省本级与补助地方支出转变。 ——切实加强对国有企业、政府性基本建设投资的审计监督。建立国有企业审计工作协调机制和对国有企业的日常监管机制,加大对社会中介组织审计质量的监督力度。进一步理顺机制,进一步强化对投资性审计的审计质量监督。积极开展国家建设项目的绩效审计。 ——切实加强经济责任审计,不断完善评价体系。对厅(局)长和市、县(市、区)长、国有企业厂长(经理)到乡(镇)长等各类审计对象,根据重要性程度及承担经济责任的差异、资金量的大小进行分类。继续抓好市、县(市、区)长经济责任审计。 ——切实加强对事关群众切身利益的各类资金的审计监督。在审计中,在关注社保基金、住房公积金、扶贫救灾资金、社会救助资金等各类与群众利益密切相关资金的管理和安全同时,还关注各级党委、政府关于维护群众利益的各项政策和措施的落实情况,揭露损害群众利益的违纪违规行为。 ——切实加大审计专项调查的力度。加大对领导重视、社会关注、群众关心的热点、焦点问题的审计调查力度,在此基础上提高审计调查报告的质量和分量。(谢国仪)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