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连实施新举措治理整顿“特权车”(组图)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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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4年07月13日21:57 人民网 | |||||||||||||
曾几何时,我们看到,在各个交通岗,执勤的交警仔细地辨别着来往的车辆,不时地向他们烂熟于心的“小号车”立正、敬礼。因为那些车里坐的都是各种“长”,但也不排除敬了“冤礼”——只有司机在内。曾有一个交通岗一天之内,6个班累计敬礼147次。街道上,闪着红灯的警车、闪着蓝灯的救护车、闪着黄灯的工程抢险车和身着红装的消防车不时呼啸而过,他们或抢道先行,或逆向行驶、双黄线挑头等等,因为它们同“小号车”一样享有优先通行的特权。还有一些权力部门,也挂着公安、交警的牌子,耀武扬威地优先通行,把违章违法不当回事。 “小号车”享有特权这一不成文的规定不仅影响了交通秩序,如在早晚高峰时期,“小号车”的优先放行更易造成交通堵塞,也让百姓感到了距离与疏远,这是交警们在执勤中的普遍感觉。 5月1日,新的《道路交通安全法》实施。要真正做到有法可依,贯彻落实该法,必先催毁“特权车”有特权这个障碍。七月初,大连市公安局交警支队在新交通法的基础上,根据大连道路的特点以及日常工作的积累,新增40余条管理细则,准备在八月份实施。为扫清障碍,向“特权车”开刀成了当务之急,于是,7月12日零点开始实施新举措: 执勤交警不需向领导乘坐的车辆敬礼。在路上执勤的交警,无论见到中央领导、省市级领导还是交警支队、大队领导的车辆,都不需要敬礼。 领导乘坐的车辆不得首先放行。领导乘坐的车辆遇红灯一律停止,民警不得给予通行的手势。由市公安局引导车引导、执行任务的车辆除外。不能随意用警车开道。正部级以下领导一律不设警车开道;各区、市、县交警大队,一律不准为当地“父母官”动用警车开道。执行一级、二级、三级加强任务和大型活动中,在道路实行全封闭、半封闭情况下可以设警车开道,但要先经市交警支队交通秩序宣传处批准。如果违反上述规定,按违纪处理。 乱鸣警笛,交警可以当场将警笛没收。全市带有警灯、警笛的特种车有700余辆。从7月12日开始,市交警支队将用一个月的时间,专门整治乱鸣警笛的现象,公、检、法、司、安全局、公安处的车辆都在整治之列。装有警灯、警笛的车辆必须有警用车辆标志,而且只有在紧急情况下才可以鸣警笛,一般情况下一律只闪警灯。 公安车辆闯红灯,在给予处罚的同时,还要在报纸上曝光。公、检、法、司、部队的车辆闯红灯一律登报曝光。目前,社会上还有650余台“辽O”和老的“辽BG”牌照车辆,这部分车辆也在这次清理整治的范围内。 管理细则的实施,受到了百姓的欢迎,交警们拍手称赞。13日中午12时,记者来到人民广场。正在交通岗执勤的女交警小郑告诉记者,“交警本身就是为人民服务的,取消特权,有利于交警更加亲民、便民,百姓不再有意见,实现了公平化。交警也可以更集中精力,不再看车牌识领导”。一位姓范的出租车司机也高兴地说:“我常拉日本人,他们看到交警给‘小号车’敬礼都不理解是在做什么,这回好了,车在路上行走我们都是平等的。什么优先权,纯属特权!” 上午11时10分,记者在专门接待百姓投诉的“大连好交警工作站”问值班警官韩方裕:“在整顿‘特权车’新举措实施的36个小时之内,有没有交警违规,怎么处理的?”他说:“有3个电话投诉交警不系安全带或不着装,但没有闯红灯的。我们已按规则把被举报人的情况转给了其所在单位,会从重处罚的。” 11时40分,记者来到了交警支队交通指挥中心,站在全国“科技含量最高、最现代化”的监控大屏幕前,看到各交通要道和路口秩序井然。不时地有闪着警灯的车辆夹在车流中从屏幕上划过,没有任何特殊的表现;交警见到“小号车”也不再敬礼,继续指挥着来往车辆。 我们看到了大连交通的明天。(王科、张墨达)(人民网大连视窗7月13日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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