防范金融危机的关键是善后而非避免(3) | |||||||||
---|---|---|---|---|---|---|---|---|---|
http://www.sina.com.cn 2004年07月13日18:10 外滩画报 | |||||||||
金融体系亟待创新 李剑阁 外滩记者 陈贤锋/报道 彭辉/摄 “一个好的制度并不能100%地保证避免金融危机,但一个差的制度,肯定会导致金融的不稳定。” 国务院发展研究中心副主任李剑阁直接指出,“需要警惕低效率、高成本的金融体系给中国
他指出,金融不稳定一般表现为两类:一类是金融危机,其特征是储户向金融机构挤提存款,导致资金流动性不足,市场大量抛售本币,引起货币大幅贬值;第二类是金融恶化,其特征是高比例的不良资产及金融体系的资本充足率过低。导致金融不稳定的原因是多方面的,包括信贷发放远远超过产出的增长,贷款质量明显下降;向国企大量发放“救助性”贷款而又无法收回;上市公司只顾圈钱,不为股东创造价值;关联贷款、内幕交易和内部人恶意欺诈;房地产市场的泡沫破灭以及国际收支严重失衡和汇率严重扭曲等。 李剑阁说,由于金融机构治理和激励机制的缺陷、监管体制的不健全,以及金融政策的扭曲,无人对金融资产的安全和增值负责,本来稀缺的资源流向亏损的行业和企业,甚至被各种腐败行为所侵吞。 “这种情况如果长期得不到纠正,本质上是一种更令人忧虑的慢性金融危机。” 李剑阁表示:“加快金融体制改革,提高我国金融体系的效率水平已成当务之急。”国际经验表明,金融危机不能被准确地预测,但几乎所有的经济学家都认为,如果金融恶化长期得不到改善,必然会诱发金融危机。 中国金融业的大发展是从20世纪80年代初,从混业经营开始的。当时由商业银行新办了不少信托投资公司和证券公司。但是由于当时的金融法规不健全,以及金融机构内部缺乏有效的风险控制制度,银行、保险、证券大量的资金通过同业拆借,进入热门的行业,出现了金融秩序混乱,金融市场失控的局面。为整顿金融秩序,1993年,国务院明确提出分业经营和分业监管的原则。证监会和保监会从中央银行分离出来以后,2003年,银行监管的功能又从中央银行分离出来,成立了银行监管委员会。因此可以说,中国从1993年就设立好的金融分业经营监管的框架已经基本形成。 目前,中国各金融监管部门之间已开始建立协调机制。但由于随时会碰到一些难以界定监管责任和职能的金融活动,监管的交叉点和空白点,以及由此产生的监管冲突和监管真空依然存在,金融风险常常因此产生。 对此,李剑阁认为,必须赋予人民银行相应的协调权力,建立中央银行、财政部和各监管部门之间的制度性协调机制,以避免监管的重复和真空,以及政策上的矛盾和反复。金融监管机构应把监管职能和管理国有金融资产的职能分开,在适当的时候,要把管理国有资产的任务交给专门的机构来承担。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