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浪首页 > 新闻中心 > 国内新闻 > 正文

陈水扁家人漏报财产面临46万新台币罚款

http://www.sina.com.cn 2004年07月14日00:00 四川新闻网

  中国西部网消息

  13日下午,扁嫂吴淑珍与前“总统府副秘书长”陈哲男漏报动态财产的裁罚办法由台“监察院”敲定。据了解,扁嫂漏报财产6次,虽有补报,但6次加起来可罚46万元(新台币,下同)。

休闲游戏一网打尽 UC立体声聊天
中国报刊广告推介年会 财富之旅诚邀商户加盟

  据台湾媒体报道,台“监察院”今天下午只达成“逐次罚”的共识,将再择期讨论扁嫂及陈哲男漏报动态财产的处罚方式细节。

  据了解,在“逐次罚”原则下,在6到30万元间分五级裁罚,像扁嫂前5次漏报是媒体披露且派查才补报,可能一次罚8万元,最后一次漏报在今年,虽是媒体报道,但已实时补报,因此改罚6万,逐次加起来共罚46万元。来源:中国新闻网【编辑:李玲】相关报道


推荐】【 小字】【打印】【关闭
 
新 闻 查 询
关键词一
关键词二
免费试用新浪15M收费邮箱 赶紧行动!

热 点 专 题
暴雨考验北京交通
2003年审计报告
部分省市陈化粮调查
伊武装绑架菲律宾人质
第15届世界艾滋病大会
日本调查东海资源
惠特尼休斯顿北京个唱
美洲杯激战 亚洲杯
违法和不良信息举报

 
 


新闻中心意见反馈留言板 电话:010-82612286   欢迎批评指正

新浪简介 | About Sina | 广告服务 | 招聘信息 | 网站律师 | SINA English | 产品答疑

Copyright © 1996 - 2004 SINA Inc. All Rights Reserved

版权所有 新浪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