游泳馆“卫生日记”要公示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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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4年07月14日00:04 华夏时报 | |||||||||
; 本报记者鲁海燕报道本月底起,海淀辖区内200余家游泳场馆都必须实行每日自查公示制度,并将水温、浊度及余氯数,以及每周由区疾控中心检测的水检报告公示给市民。其中包括水中细菌总数、大肠杆菌数量等指标。
据悉,游泳场馆实行卫生安全公示在北京尚属首次。海淀区卫生局要求,公示内容须按照日查结果每天更新,不按规定公示者将受到处罚。 近期,许多市民担心游泳场馆不及时更换洁净水,并将此反映至市政府。日前,王岐山市长为此专门批示市卫生局,要求对游泳池加大检查力度。 昨天,海淀区卫生局卫生监督所对该区的室内外游泳场馆进行了卫生安全抽查,重点检测了对游泳者身体状况影响较大的水温、浑浊度和水中余氯数。其中,大部分水域符合标准,但某些场馆尚存在补水不及时,水温较高,配套设施(如更衣室、拖鞋)消毒欠缺等问题。 昨天的抽检中,卫生监督人员发现,甘家口大厦内的东方金海岸游泳馆水温过高,达到了30℃,而水温过高容易导致水中细菌滋生;消毒间工作人员不会配消毒水,消毒桶中也无消毒用的余氯;拖鞋、更衣柜未做到一客一换一消毒,桑拿洗浴间无消毒液。这个容量在400吨的游泳池每天补充的新水只有20吨左右。 在位于西四环的麦中桥游泳场,检查人员发现其余氯超标,现场测到的最高值为1毫克/升,高出标准的3倍多。其负责人也表示,该游泳池并不是每天补新水。监督人员强调,游泳水不仅需要做到24小时循环,而且每天补充新水量不应小于总含量的1/3,以保证清洁。 据了解,游泳池的卫生安全也有国家标准。比如说,游泳池水温应控制在22-26℃之间,如果高于这个温度,容易滋生细菌,低于这个温度,游泳者可能产生不适反应。另外,游泳水应该做到随时加氯消毒,水中氯含量应控制在每升0.3-0.5毫克,过低不能彻底消毒,如每升高于1.0毫克则有可能伤害皮肤,氯超标也会引起嗓子干,眼睛痛等现象。 卫生监督人员提醒市民,今后选择消夏游泳场所,首先应该参看公示牌的卫生安全数据,避免因水不干净伤害皮肤或得红眼病,也避免因在游泳池喝了水而闹肚子。原作者:来源:华夏时报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