有重大成就者奖20万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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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4年07月14日01:15 合肥报业网--江淮晨报 | |||||||||
江淮晨报晨报讯记者昨天从马鞍山了解到,该市近日发布的《马鞍山市科学技术奖励办法》规定,取得该市重大科技成就奖的,将可获得奖金20万元。 “马鞍山市科学技术奖”是该市政府设立的唯一科学技术奖,设重大科技成就奖、一等奖、二等奖、三等奖。重大科技成就奖每次授奖人数不超过2名,可以空缺。科技奖每两年评审一次,每次奖励项目总数不超过40项。
《办法》同时规定,奖项授予对象为:在科学发现、技术发明、技术合作、实施科技创新、科技成果转化和高新技术产业化等方面创造重大经济效益或社会效益,或在当代科学技术前沿取得重大突破的。在实施技术开发或在重大工程项目中,进行重大创新和改革,采用高新技术作出创造性贡献并取得显著经济、社会效益的。在基础研究和应用基础研究中,阐明自然现象、特征和规律,做出重大发现并已被国内外自然科学界公认的。运用科学技术知识在产品、工艺、方法、材料及其系统的研究、开发过程中有重大发明、创新或在推广应用先进科学技术成果中探索新的推广机制,转化后取得显著经济效益的。在实施社会公益项目中,长期从事科学技术基础性、社会公益性工作,经过实践检验,取得显著社会效益的。 (本报记者 靳生) (来源:江淮晨报)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