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浪首页 > 新闻中心 > 国内新闻 > 正文

事业单位人员可以“走穴”

http://www.sina.com.cn 2004年07月14日01:40 合肥报业网--江淮晨报

  江淮晨报晨报讯据新华社电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可以“走穴”。江苏省日前出台了旨在引导、规范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兼职兼薪的政策性文件,明确指出政府鼓励、支持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合法、有序地从事兼职工作,并获取合理的回报。这在全国还是首次。

  这份名为《关于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实行兼职兼薪的指导意见(试行)》的文件规定,事业单位管理人员、专业技术人员和技术工人在完成本职工作的同时,在不侵犯单位知识产
休闲游戏一网打尽 UC立体声聊天
中国报刊广告推介年会 财富之旅诚邀商户加盟
权、不泄露单位商业秘密、不冲击单位经济利益、不损害社会和公众权益的前提下,可以从事技术开发、技术成果转让、信息咨询、技术服务和提供劳务等兼职工作,获取兼职报酬。事业单位职工兼职兼薪活动的组织实施,可以由单位统一组织,可以通过社会人才服务、技术信息咨询、科研服务等中介机构推荐,也可以由个人自行联系进行。

  记者了解到,江苏首先选择3家省直事业单位作为试点,待条件成熟后,在全省事业单位推行兼职兼薪制度。不过,文件也明确规定,参照、依照公务员制度管理的事业单位,以及具有(包括部分具有)行政职能的事业单位,不在实行兼职兼薪制度之列。

  (郭奔胜)

  (来源:江淮晨报)


推荐】【 小字】【打印】【关闭
 
新 闻 查 询
关键词一
关键词二
免费试用新浪15M收费邮箱 赶紧行动!

热 点 专 题
暴雨考验北京交通
2003年审计报告
部分省市陈化粮调查
伊武装绑架菲律宾人质
第15届世界艾滋病大会
日本调查东海资源
惠特尼休斯顿北京个唱
美洲杯激战 亚洲杯
违法和不良信息举报

 
 


新闻中心意见反馈留言板 电话:010-82612286   欢迎批评指正

新浪简介 | About Sina | 广告服务 | 招聘信息 | 网站律师 | SINA English | 产品答疑

Copyright © 1996 - 2004 SINA Inc. All Rights Reserved

版权所有 新浪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