违法排污 从重处罚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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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4年07月14日02:14 合肥报业网--江淮晨报 | |||||||||
江淮晨报晨报讯9家违法排污的企业,已被依法从严、从重进行处罚;12家连续超标排放的企业,合肥市环保局已向市有序用电领导小组办公室进行通报,建议拉闸限电。 昨天,合肥市环保局通报了该市“整治违法排污企业,保障群众健康”环保专项行动进入全面整治阶段以来的最新进展和对部分排污企业的处理结果:
——合肥金鹰纸业有限责任公司、安徽氯碱化工集团有限责任公司、合肥蓝天毛巾厂:合肥市环保局对上述三家企业进行检查并采样,结果表明,三家企业所排废水中COD超标,环保部门责令企业立即改正,并处以1万元罚款; ——合肥明光电镀厂,生产正常,治污设施停运,外排废水超标,环保部门责令其立即改正,并处2万元罚款; ——合肥神州电镀厂,环保设施未经验收擅自投入运行,监测结果表明外排废水超标,环保部门责令限期申请验收,处以2万元罚款; ——丰联绿色食品公司,没有按照国家规定办理环境影响评价,市环保部门要求企业立即停产,补办环保审批手续; ——金泰农药化工公司,废水超标排放,市环保局责令其立即停产治理,罚款10万元; ——肥东宏图纸业公司,现场检查发现,该厂生产正常、项目未办理环保验收手续,污水处理设施损坏停运,外排废水严重超标,合肥市环保部门建议肥东县政府责成县环保局责令该企业停止生产,并处以5万元罚款; ——肥东乌龙纸厂,未办理环保审批手续,擅自扩建生产,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影响评价法》第三十一条规定,合肥市环保局建议肥东县政府责成县环保局立即责令该厂停止建设,限期补办环保手续;逾期不补办,处以10万元罚款。 (王伟 杨杰) (来源:江淮晨报)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