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州市政府被索赔9亿多元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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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4年07月14日03:06 新京报 | |||||||||
外商称当地政府不讲诚信,造成8亿投资收不回 本报讯 据《中国青年报》报道中外合作企业福州鑫远城市桥梁有限公司,最近将福州市人民政府告上了仲裁庭,索赔9亿多元人民币。
合作企业告政府的理由是政府没有履行7年前的承诺,致使外商数亿投资血本无归。合作企业的中方是福州市城乡建设发展总公司,占30%股份。外方是香港秀明国际投资有限公司,占70%股份。 外商称,7年前政府协议让外商投资8.4亿元建造闽江四桥,可收费28年。但今年5月16日,福州市二环路三期通车,大批车辆绕过收费站,公司通行费收入急剧下降。 据了解,近年来,在福州市“两会”上,撤销收费站的呼声从未间断。 7月6日,中国国际经济贸易仲裁委员会受理了此案。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