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日公审重庆井喷事故犯罪嫌疑人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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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4年07月14日03:06 四川新闻网-成都晚报 | |||||||||
四川新闻网-成都晚报讯 在“12·23”中石油川东北气矿井喷特大安全事故中,涉嫌重大责任事故罪的6名犯罪嫌疑人将于今日在重庆市万州区接受审判。 这6名对“12·23”特大井喷事故负有直接责任的犯罪嫌疑人分别是:四川石油管理局
2003年12月23日,重庆市开县高桥镇的川东北气矿16H井发生特大井喷事故,造成243人死亡,人民群众的生命财产遭受重大损失。 2004年1月10日,重庆警方将涉嫌重大责任事故罪的王建东、宋涛、向一明等3人逮捕。1月15日,又依据相关法律对负有直接责任的吴华、吴斌、肖先素等3名犯罪嫌疑人执行逮捕。(新华)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