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西省检察长被立案审查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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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4年07月14日03:17 四川新闻网-成都晚报 | |||||||||
四川新闻网-成都晚报讯 在7月4日召开的江西省委全委会上,除了备受关注的余小平自杀案被正式通报外,还有省检察院检察长丁鑫发被中纪委立案审查事件。据透露,丁被认为“徇私枉法、以权谋私、包庇儿子违法活动”。他是中国第一个被立案审查的在位的省级检察长。
调查 被查原因纷繁复杂 社会上对于丁鑫发被立案审查的原因比较一致的说法是:出面承揽工程、收受贿赂,包庇儿子违法活动,阻挠有关部门对白某(江西省离任多年的某高官的女儿)的审查,等等。 亲儿子掌控商务楼 在丁任公安厅长时,他在赣江之滨与境外某企业合作,准备建江西最高的商务楼,建了四五层后,因种种原因搁置下来,成为南昌有名的“烂尾楼”。 这栋楼的产权原来一直归公安厅,但丁鑫发离任厅长之后,就神秘地成了个人所有。现着手开发这栋楼的公司———中顺国际大酒店有限公司,其老板正是丁鑫发的儿子丁×华。 干儿子偷税漏税 媒体还披露,丁的干儿子涉嫌偷税漏税。知情人告诉记者,这个干儿子就是江西某房地产公司老板邹某。 11日,记者找到邹某在南京开发的景×大厦。工程概况牌显示,该楼于2002年3月开工,于2004年12月竣工。实际上,这栋楼断断续续建了将近10年。而地皮最先的老板,正是离任的江西某高官之女白某。 据熟悉内情的当地人士说,邹某公司是全省遭投诉最多的房地产企业,它在南昌郊区开发的大城××别墅群也存在同景×大厦同样的问题:交了首付和按揭金,却长年等不来现房。据传,邹某现已潜逃。 自己喜欢盖楼房 丁鑫发为官期间,喜欢盖房子。除了赣江之滨的那栋烂尾楼外,江西省公安厅气派的门楼,也是在丁鑫发的手里除旧换新的。 来到江西省检察院后,丁又盖了两栋楼,一栋是培训大楼,一栋是京东宾馆,分别坐落在省检察院大门的两侧。另外,丁到省检察院后,还对老办公楼进行了全新装修,“是省里办公环境最好的大楼之一”。 记者近日得知,与丁同乡的一名搞建筑、装修工程的包工头在丁事发后已迅速潜逃。 追击 江西改革干部选拔方式 在7月4日召开的江西省委全委会上,委员们以无记名投票方式表决通过了省委常委会提名的有关设区市党委、政府领导班子正职拟任人选和推荐人选。这在江西还是首次。以前,设区市党委、政府领导班子的正职都是省委常委会说了算。 这是江西省委积极响应中央关于深化干部人事制度改革有关规定的一个大动作。这次改革的推行,就发生在丁鑫发被立案审查的第三天。据南方都市报 人物档案 丁鑫发,61岁,江西省南昌县人。2001年,丁鑫发走马上任江西省检察院检察长,进入副省级干部序列。此前,他已在江西省公安厅当了连续两届共10年的厅长,是该省各厅局长里连任期最长的,属于江西政法系统公认的“重量级人物”。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