职称外语考试涉嫌违法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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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4年07月14日03:52 新京报 | |||||||||
中国政法大学何兵博士认为,按照行政许可法人事部无权设定资格证书 本报讯 据《法制日报》报道本年度全国职称评审报名工作正在进行中,申报中级、高级职称者需持有全国职称外语考试合格证书。中国政法大学行政法研究所何兵博士认为,职称外语
何兵认为,现行的全国职称评定、职称外语考试属于行政许可的范畴,属于《行政许可法》所规定的关于公民资格、资质的认定事项。 “行政许可法实施后,现行的职称外语考试从设立到实施都有违反《行政许可法》之嫌。”何兵说,理由在于,将外语考试与职称挂钩的依据是人事部部委规章。《行政许可法》的一个重要突破就是取消部委的行政许可设定权。只有国家法律和国务院法规可以设定公民资格资质许可。部委自行设定的资格证书制度在《行政许可法》实施后,除非属于国务院本次保留事项,一律无效。将外语作为职称评定的必备条件,除非有明确的法律法规为依据,否则都是违法的。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