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苏“开禁”事业单位工作人员“走穴”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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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4年07月14日04:12 河南报业网-河南日报 | |||||||||
据新华社南京7月13日电(记者郭奔胜)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可以“走穴”。江苏省日前出台了旨在引导、规范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兼职兼薪的政策性文件,明确指出政府鼓励、支持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合法、有序地从事兼职工作,并获取合理的回报。这在全国还是首次。 这份名为《关于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实行兼职兼薪的指导意见(试行)》的文件规定,事业单位管理人员、专业技术人员和技术工人在完成本职工作的同时,在不侵犯单位知识产
江苏省委组织部副部长、省人事厅长赵永贤说,江苏省目前有各类事业单位近5万个,涉及教育、科技、文化、卫生、农林、水利等几十个领域,从业人员150多万人,占全省人才总量的三分之一。长期以来,人才资源仅仅被视作“单位人”,加上分配激励制度不健全,影响了事业单位人才作用的发挥。兼职兼薪是一种政策导向,符合十六大提出的劳动、技术、管理等要素参与分配的要求,是深化事业单位分配制度的一个崭新的方式。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