扶助独生子女死亡家庭 万州本月起开始农村试点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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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4年07月14日04:12 重庆晨报 | |||||||||
本报讯(通讯员文海军)本月起,农村计划生育家庭奖励扶助制度试点工作在我市万州区开始试点,3000多户符合条件的农村家庭将从中受益。我市是西部首批试点此制度的省市之一。这是笔者从万州区计生部门获得的消息。 据介绍,建立在现行计划生育奖励优惠政策基础之上的该项制度,主要针对农村独生子女但子女已死亡的计划生育家庭,这些家庭的夫妻在年满60周岁以后,将由中央和地方
根据万州区的试点要求,凡在今年12月31日以前年满60周岁的万州区的农村独生子女父母,若因子女死亡而无依靠的,每人每月可获50元奖励扶助金。同时笔者还了解到,对符合上述年龄条件,只有独生女,但因女儿死亡而无依靠的农村夫妻,每人每月还将多获得20元奖励扶助金———这笔经费主要由地方财政支出,为我市独创,受到国家有关部门的高度评价。 奖励扶助金将通过专门渠道发放到享有者手中。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