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苏事业单位工作人员“走穴”不再成为禁区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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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4年07月14日05:03 山西日报 | |||||||||
据新华社南京7月13日电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可以“走穴”。江苏省日前出台了旨在引导、规范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兼职兼薪的政策性文件,明确指出政府鼓励、支持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合法、有序地从事兼职工作,并获取合理的回报。这在全国还是首次。 这份文件规定,事业单位管理人员、专业技术人员和技术工人在完成本职工作的同时,在不侵犯单位知识产权、不泄露单位商业秘密、不冲击单位经济利益、不损害社会和公众
(山西日报)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