住满5年经济适用房才能卖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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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4年07月14日05:13 四川在线-华西都市报 | |||||||||
记者昨日从有关部门了解到,开发经济适用房有了新限制:面积将严格控制在80平方米以下,未住满5年不可按市场价出售。另外,重庆还首次鼓励房产商开发用于出租的经济适用房。 房屋面积受到严格控制
5月13日,国家出台了第一部《经济适用住房管理办法》,重庆目前正在制订相关的配套办法。据透露,配套办法中规定,经济适用房项目建设必须公开招标,面积严格控制在中小套型,中套面积80平方米左右,小套面积60平方米左右。销售实行明码标价,不得在标价外收取任何费用。 符合条件才能租房或买房 即将实施的《办法》还鼓励开发用于出租的经济适用房,出租给符合政府核定条件的家庭。市国土资源和房屋管理局相关负责人表示,一部分无力购买经济适用房的家庭,可以通过租房的方式解决住房问题。政府有关部门应对申请人进行公示,只有符合规定条件的家庭才能购买或承租经济适用住房。 未住满5年不许按市价出售 据介绍,购买经济适用房的家庭,未住满5年不许按市场价格出售。确需出售的,须以不高于购买时的单价,出售给符合购买条件的家庭,或由政府相关部门收购。住满5年的,可按市场价出售,出售后不得再购买政策性保障住房。 市国土房管局的有关人士解释,判断是否住满5年有两个标准,一是以过户立契时需要交纳的完税证明时间为准;一是以业主拿到经济适用住房产权证书的时间为准。 私下交易不受法律保护 据介绍,虽然目前该市已出台或即将出台一系列政策,规范和完善经济适用房的购买和交易,但私下交易还是无法避免。 有关部门提醒市民,为了保护自己和他人的权益,经济适用住房不要私下交易,一旦出问题,买卖双方的利益不受法律保护。记者郑军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