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禁止企业雨天施工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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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4年07月14日06:06 新京报 | |||||||||
本报讯 (记者王吉瑛谢言俊) 上周六暴雨发生时,北京市副市长陆昊指示市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向区县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有关单位和企业发出紧急通知,要求迅速采取有效措施,防止在大雨中发生事故。
通知指出:北京市的各生产经营单位应采取有效防雨措施;加强值班;雨中施工的企业立即停止施工;遇有紧急情况启动应急预案;使用简易厂房、五小企业等存在安全隐患的生产经营单位要坚决停产,防止和避免类似上星期北京大雨事故的发生。 | |||||||||